gmp净化车间
GMP车间标准要求
1. 在洁净区作业的人员(包含清洁工和设备修补工)应当守时练习,使无菌产品的操作契合要求。
2. 未受练习的外部人员(如外部施工人员或修补人员)在出产期间需进入洁净区时,应当对他们进行特别详细的辅导和监督。
3. 在洁净区内进行设备修补时,如洁净度或无菌状态遭到损坏,应当对该区域进行必要的清洁、消毒或灭菌,待监测合格方可重新开始出产操作。
4. 出产设备应当在承认的参数范围内运用。
5. 用于出产或查验的设备和仪器,应当有运用日志,记载内容包含运用、清洁、维护和修补状况以及日期、时刻、所出产及查验的产品名称和批号等。
6. 除了对设备保养外,更重要的意图是避免穿插污染。因此,每次运用完或运用前都要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,保证契合质量标准。
7. 进入洁净区的物料有必要对其外包装处理。必要时,还应当进行清洁、消毒,发现外包装损坏或其他或许影响物料质量的问题,应当向质量管理部门陈述并进行调查和记载。
8. 盛装产品及物料的容用具有必要是经过消毒灭菌的。
9. 物料有必要查验合格后方可以运用。
10. 物料发放运用应当契合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准则。
11. 物料应当按照有效期贮存。贮存期内,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 响的特别状况,应当进行复。
12. 对温度、湿度或其它条件有特别要求的物料应按规则条件贮存。
13. 文件应当分类寄存、头头是道,便于查阅。
14. 原版文件复制时,不得产生任何过错;复制的文件应当清楚可 辨
15. 分发、运用的文件应当为同意的现行文本,已吊销的或旧版文 件除留档备检外,不得在作业现场呈现。